女子安检口忘拿挎包被人捡走 “流浪”千里被铁警追回【微发信息网】
推广 热搜: 广州  SEO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贵金属  机器人 

女子安检口忘拿挎包被人捡走 “流浪”千里被铁警追回

   日期:2019-03-26 04:13:00     浏览:14    评论:0    
核心提示:长铁警方25日通报,3月22日17时40分,长沙铁路公安处隆回车站派出所民警接到陈女士报案称,其准备乘坐D7223次列车回邵阳,上车后
 长铁警方25日通报,3月22日17时40分,长沙铁路公安处隆回车站派出所民警接到陈女士报案称,其准备乘坐D7223次列车回邵阳,上车后才发现自己装有3000余元现金、银行卡和车钥匙的小挎包不见了。

民警接报后立即展开调查,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发现:http://www.yixiin.com/news/ 当日17时3分,身上背一个黑色小挎包的陈女士带着儿子出现在进站口。过完安检后,陈女士未拿起黑色挎包就和儿子快速离开了,挎包随即混入随之过安检的一位女子行李中。女子发现后并未及时将挎包交给安检员,而是淡定地将其放进自己的行李袋,离开了安检口。

民警根据车站监控录像和进站乘车信息锁定该女子黄某,其购买了隆回站至深圳北的G6173次列车5号车厢。经联系该车列车长寻找,黄某将挎包及包内财物完好交给列车长代为归还。3月24日20时,陈女士从民警手中领回了被遗失的挎包,并送来锦旗对民警再三道谢。

民警提醒:《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完)

 

 

来源:中新网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微发信息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本文地址:http://www.wlchinahc.com/news/hangyezixun/201903/70960.html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粤ICP备11090451号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搜集,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请大家仔细辨认!并不代表本站观点,微发信息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删除。
友情提示:买产品需谨慎
网站资讯与建议:3123798995@qq.com 客服QQ:3123798995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3123798995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