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敛财1.55亿的“种树市长”被判无期!官方首次披露这一细节
2月20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张新起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张新起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张新起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审理查明,张新起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5亿余元。
张新起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一个细节是,一审宣判首次披露,张新起有重大立功表现。
到案后,他曾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线索,经查证属实。
此外,他还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事实。
“种树市长”敛财1.55亿
张新起出生于1956年8月,山东荣成人,1974年7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他曾在烟台、潍坊、青岛任职,担任过烟台市委常委、莱州市委书记,潍坊市市长,潍坊市委书记,青岛市市长等职。
在青岛履职期间,因为“掀掉草坪改种树”引发的有关形象工程质疑,张新起被称为“种树市长”。
2017年2月,在担任五年青岛市市长之后,张新起担任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21年2月,张新起落马,同年8月被双开。
通报称其胆大妄为,毫无纪法底线,把公权力当成牟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
一审宣判指出,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19年,张新起利用担任中共潍坊市委副书记、潍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长,中共潍坊市委书记,中共青岛市委副书记、青岛市人民政府市长,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开发、工程承接、规划审批、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