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男子打砸无人便利店:才开业10天,砸完后扬长而去!
2月22日,山东淄博。三名男子深夜到无人便利店因无法打开货柜门,暴力打砸后扬长而去。据店主李女士(化名)称,自己这个店才开业10天,晚上这三名男子暴力打砸货柜后离开,有一个货柜受损挺严重的,另外几个货柜没有受太大的破坏,自己也报警了,三名男子打砸无人便利店现在等维修人员过来定损。
打砸他人财物属于故意毁坏财物罪,情节严重也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1、行为人聚众故意打人并打砸他人财产,三名男子打砸无人便利店破坏社会秩序的,可能会构成寻衅滋事罪。
2、如果金额达到五千元以上、三次以上或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则涉嫌刑事犯罪。
3、在未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况下,则属于治安案件,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名男子打砸无人便利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