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检察故事汇】揭开“纸面服刑”的黑幕
讲述人: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李国平
2020年6月,我们丽水市检察机关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开展得如火如荼。一份司法鉴定书引起了我的注意:刘某,患严重精神分裂症,无服刑能力。
这是一份不合规的鉴定书。根据法律规定,鉴定书要求两名医师共同作出,并经主管业务院长审核签字。但这份鉴定书上,仅有两名医师的签字。
我又查到2018年6月,刘某因犯销售假药罪、非法经营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45万元。但实际上,她一天牢也没坐过。因宣判前她怀孕生育,法院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一年,并交由其原籍地湖北省云梦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一年暂予监外执行期届满前,该局向法院提交了刘某患有严重精神分裂症、无服刑能力的司法鉴定书。据此,法院对刘某延长暂予监外执行一年。
刘某在被判决及之前精神状况都很正常,哺乳期即将结束却突然被鉴定出患有严重精神疾病,而且鉴定书还存在不合规的瑕疵。这当中会不会有问题?
于是,我向法院承办人提出,在湖北省孝感市以外地区另行指定医院对刘某进行重新鉴定。2020年7月,莲都区法院委托武汉市精神病院对刘某的精神状态及服刑能力进行鉴定。
当工作人员要带刘某去武汉时,她突然说肚子难受,到医院一检查发现又怀孕了,但胎儿已在体内死亡。刘某在2016年与丈夫陈某离婚后一直未再婚,且被鉴定患有严重精神疾病,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人是否涉嫌强奸?检察官报案后,案件竟以刘某家属不同意调查为由,不了了之。
好在刘某后来还是到武汉做了鉴定,得出的意见是患有“心因性偏执型精神病”,无服刑能力。但与之前有所不同,偏执型精神病与精神分裂症属于不同的病情类型,而且我们咨询专家得知,心因性是指受心理因素影响,即不排除当事人故意伪装的可能。